2015年03月09日

職業安全衛生觀念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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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雖然保全人員享有「民間警力」或「準警察」之美譽,協同警察人員共同發揮預防犯罪的社會治安維護功能,但是保全業之性質亦屬於服務業之範疇,因此保全人員受僱於保全業從事保全職責時,仍享有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設施之保護規定。為使保全人員瞭解執行勤務時,可能發生的各種危害(如巡邏時可能有跌倒)及相關預防措施(巡邏時路線規劃、路徑上不得擺設雜物、或夜間巡邏配備照明度充足的手電筒等),嘉義分公司於本(3)月份教育訓練,針對派駐嘉義地區之保全人員實施「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概要」等課程內容之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