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4月份優良警衛

台北營運處
蔡友謙

一、事故哨點:新壽-南港BOT工程,依營造方規定工人下班離場時,警衛需執行隨身物品檢查,確認無夾帶未經許可之原物料或工具,如發現可疑情形即時通報承包商工程師到場處理。
二、本案事件 :臨時點工離場時夾帶電線,經警衛盤查發現後,立即查詢其所屬承包商到場確認。
三、經承包商工程師到場確認後,均認定為未經許可私自攜出工地電線,因即時攔查,有效阻止失竊情事。
四、本案派駐警衛蔡友謙阻止竊案有功,依公司獎懲規定(堅守個人工作崗位,不為威脅利誘,有具體事實者)予以小功乙次,以茲鼓勵。

桃園營運處
陳宏暐

一、桃園營運處契約戶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,管警陳宏暐熱心服務客戶表揚讚許。
二、依公司職員獎勵辦法(工作勤奮,服務態度良好,獲客戶讚許者),允陳員記嘉獎乙次,以資鼓勵。

台北營運處
李柳臻

一、台北營運處派駐凱基銀行瑞光分行警衛李柳臻因服務態度良好親切,獲客戶肯定,業方來信請我司給予獎勵。
二、李員服勤認真,有助提升公司形象,依職員獎懲辦法規定,核予嘉獎乙次,以資鼓勵。

嘉義營運處
林澤夆

一、嘉義營運處管警林澤夆,派駐於新光三越嘉義垂楊店服務。
二、115年04月經管制中心郵件通報成功攔阻竊犯表現優異,並於營運處朝會公開表揚。
三、林員表現優異獲業主讚許,依員工獎懲辦法【工作勤奮,服務態度良好,防止公司物品遭竊,獲客戶讚許者。】予以記小功乙次,以資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