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6月份優良警衛

台南營運處
金器工業(股)公司管理警衛等三人

一、營運處契約戶-金器工業(股)公司管理警衛郭泓淯、謝福生及黃玉琥等三人,於值勤時發現鄰近工廠有火苗,警覺該廠可能遭遇祝融,因怕火勢蔓延波及我司派駐廠區遂通報消防隊及業主處置,郭員等三人隨即緊急將廠區加班人員緊急疏散,並協助消防車進駐廠區佈起多條水線,由於火勢延燒相當快該事故廠區付之一炬,直至火勢撲滅(非我契約戶),然郭員等三人機警成功及時阻止火警波及我司派駐之廠區。郭泓淯等三人機警表現深受金器工業(股)公司董事長等各級長官讚譽有加。營運處擬表揚有功人員,郭泓淯等三員確實為公司之企業形象樹立良好之宣傳,故公司予以表楊。
二、郭泓淯、謝福生、黃玉琥積極的服務態度,營運處依獎懲辦法【防止竊盜、火災或其他事件得力者】之規定予以記小功乙次獎勵。